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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江苏公司签署电站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3月29日,公司总经理王怀明代表上海电力与集团江苏公司签署电站服务合作框架协议。江苏公司执行董事兼党委书记魏居亮、财务总监王三度、纪委书记陆明杰、总经济师尹飞,公司纪委书记李锷出席签署仪式。

  双方表示,将进一步密切双方合作关系,强化上市公司的经营拓展能力,充分发挥双方市场、业务和服务优势,共同拓展电力电站服务业市场,开创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公司办公室、生产部,以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参加。(生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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