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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新《能源法》

2025-02-21 潘洁

  2月20日,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专题学习会,专题研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林华主持会议并作重点发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黄晨,公司领导田建东、潘龙兴参加学习并结合分管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能源行业的骨干企业,深刻认识到新《能源法》的颁布施行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坚持把保障能源电力安全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在关键时刻发挥央企关键作用。进一步提升设备可靠性,有效治理生产突出问题,不断提升能源保供本质安全能力。
  会议要求,一要全面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揭示了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的逻辑关系。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逐章逐条认真学习新《能源法》,吸纳思想精粹,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升基层工作的法治“维度”。各级党组织要将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带头营造学法氛围,提升管理水平,培育法治理念和信仰,让工作更有章法。
  二要增强见事于早的洞察力。新《能源法》关于能源市场及电力市场的要求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一脉相承。各部门、各单位要“方向明、行动快”,增强见事于早的洞察力,捕捉市场机遇、管控风险。公司营销队伍和新能源项目概预算工作小组要深入解读新政策,了解各地区竞价机制,跟踪市场情况,及时调整策略和测算模型,为新能源项目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三要增强能源保供的执行力。保供是企业最大的政治责任,新《能源法》要求企业和相关方在能源应急时服从政府指挥。“保供”涉及生产管理、安全监督、后勤保障等方面。各执行支点都要以高度责任感和行动力扛起保供责任,加强常态化应急能力建设,让各支点凝聚“向心力”,提升能源保供“硬实力”,保障民生与大局稳定。
  本次会议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重要论述。
  公司副总师、各部门负责同志、团委书记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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