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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发布1-11月份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国家发布各地区2014年1—11月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

  近日,国家发布了各地区2014年1—11月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通过对各地区节能形势进行分析,对照各地“十二五”年均节能任务,1—11月,福建、海南、青海、宁夏、新疆等5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一级,节能形势十分严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25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三级,节能工作进展基本顺利。与1—10月相比,宁夏由二级预警上升为一级预警。西藏缺乏统计数据,没有进行预测。

  与“十二五”节能工作进度要求相比较,海南、青海、宁夏、新疆等4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一级,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26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三级。

  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能耗增速控制目标相比较,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贵州、陕西、新疆等11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一级,天津、海南、青海等3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二级,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湖南、广西、四川、云南、甘肃、宁夏等16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三级。与1—10月相比,海南由一级预警下降为二级预警,四川由二级预警下降为三级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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